「本文来源:扬州日报」
本报讯(通讯员韩残萱记者高宝亮)日前,区政府下发《邗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》。这项被称为“升级版”的实施方案从组织筛查、康复服务标准、辅助器材适配、手术治疗等方面作出明确界定,以一揽子康复套餐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范围,为邗江“幸福民生”工程再添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0-6岁是残疾儿童康复的关键期。邗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起步早,举措扎实,康复效果明显,成功地让一部分残疾儿童得到不同程度康复,有的回归普通学校就读。这次,根据省市两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邗江区实际,出台新的实施方案,形成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残联牵头、部门配合、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格局。到年,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更加健全,康复服务内容更加多样,康复服务标准更加规范,康复服务质量更加优良,全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率达%。
据悉,新的实施方案明确,由区卫健委将0-6岁残疾儿童筛查纳入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、村卫生室工作职责,在开展儿童康复管理的同时,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初筛,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卫健委和区残联。各镇(街道、园区)进行相关政策宣传,动员康复对象参加训练。
根据相关文件,具有邗江区户籍,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,持有残疾人证或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-6周岁残疾儿童,7-17周岁肢体(脑瘫)残疾、孤独症儿童,均为康复服务对象。区残联指定相关康复机构,为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、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。同时,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;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,其中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配发基本型人工耳蜗,并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;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,适配轮椅、坐姿椅、站立架、助行器等辅助器具。
听力、言语、智力、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分全日制(住院、日托)和非全日制(门诊、康教融合)。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内接受每月不少于22天(每天不少于四小时)的基本康复服务,其中每天个训课不少于1小时;非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内接受每月不少于12次(每周3次,每次不少于1.5小时)的基本康复服务,其中个训课每次不少于0.5小时,内容包括个训课基础上的集体(小组)训练和运动(感统)训练。家长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。
0-14岁听力损失重度聋以上,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,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,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、无蜗后病变,精神、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残疾儿童,将为其植入人工耳蜗,配发和手术费用补贴标准按省相关政策执行,对持有《邗江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》《特困职工证》的贫困家庭儿童,符合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困境儿童(民政部门认定)自费做人工耳蜗的,手术补助10万元。
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、小儿麻痹后遗症等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、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服务,实施矫治手术的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市残联补助后,自费部分补助80%,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。